清发联〔2025〕4号
关于制定衡南县殡葬服务价格的通知
衡南县殡仪馆:
为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殡葬服务价格行为,更好地促进我县殡葬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75号)文件精神,经成本监审和通过价格听证,现就我县殡葬服务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殡葬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
二、核定县殡葬服务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项目及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一、二。
三、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殡葬服务项目,由你馆自主制定或调整价格,但在执行前10个工作日将制定或调整情况报县发改局备案。
四、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尸体费用和城乡困难群众(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死亡后的基本殡葬服务费免费。
五、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民政部门相关行业标准,规范服务内容和收费行为,不得擅自设立或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不得收费后减少服务数量或降低服务质量。
六、必须依法依规实行明码标价,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和宣传资料上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收费标准和价格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发改、民政、市监等部门监管,社会舆论监督。
七、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1、衡南县殡仪馆殡葬服务政府定价项目价格表
2、衡南县殡仪馆殡葬服务政府指导价项目价格表
衡南县发展和改革局衡南县民政局
2025年3月20日
附件1
衡南县殡仪馆殡葬服务政府定价项目价格表
项 目 | 计价 单位 | 价格标准 (元) | 服务内容 |
一、火化费 | |||
1、平板炉 | 具 | 400 | 含骨灰收拣 |
2、拣灰炉 | 具 | 800 | 含骨灰收拣 |
3、童尸 | 具 | 100 | 13岁以下儿童平板炉火化 |
二、遗体接运 | |||
1、普通殡仪用车 | 具 | 240 (起步价) | 30公里起步,超过30公里每公里另加收2元(里程公里以往返累计计算),出省面议。购车款在10万元内。 |
2、豪华殡仪车 | 具 | 300 (起步价) | 30公里起步,超过30公里每公里加收2元(里程公里以往返累计计算),出省面议。购车款在10万元以上。 |
3、人力抬卸遗体 | 具/次 | 50 (起步价) | 抬装卸车,3-7楼每层加收5元,7楼以上每层加收10元,有电梯的不另加收此费。 |
4、车辆延误 | 小时 | 30 | 到达地点1小时内不收延误费。空驾费按应收取 的50%收取。 |
三、骨灰寄存 | |||
骨灰寄存 | 盒、年 | 80 | 约定期限存放骨灰。 |
四、遗体存放(冷藏) | |||
1、组合柜冷藏 | 小时 | 8 | 将遗体放入组合柜内,以低温方式保存遗体。 |
2、冷藏棺冷藏 | 小时 | 10 | 将遗体放入冷藏棺内,以低温方式单独存放保存 遗体。 |
附件2
衡南县殡仪馆殡葬服务政府指导价项目价格表
项 目 | 计价 单位 | 价格标准 (元) | 服务内容 |
一、正常遗体整理 | |||
1、遗体洁身 | 具 | 50 | 对正常遗体进行清洁卫生处理、更换衣服、容貌修饰和美化、遗体包裹等;特殊遗体整理、遗体全身SPA、遗体整容、遗体修复收费另计,必须与客户面议,签订委托协议。 |
2、遗体更衣 | 具 | 60 | |
3、遗体化妆 | 具 | 76 | |
二、礼厅租用 | |||
1、大悼念厅 (450平方米) | 天 | 1500 | 含电子屏、音响、哀乐等,提供水、电、桌、椅,不含空调使用费。(不足一天按一天计费) |
2、中悼念厅 (200平方米) | 天 | 600 | |
3、惠民悼念厅 (2层120平方米) | 天 | 300 | |
三、其他指导价服务项目 | |||
证件制作 | 个 | 20 | 制作安葬(放)逝者遗体、遗骸、骨灰等的相关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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