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城镇户口,非公职人员,已离婚女人,是否可以落回原户籍,如果可以,怎么操作?
答: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衡阳市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39条。
一、2016年2月3日之后,将户口由农村地区迁往城镇地区的公民,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迁出地。
1.申请表;
2.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
3.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
二、依法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并办理不
动产权属证书的公民,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农村宅基地的所在地。
1.申请表;
2.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
3.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属证书;
4.在拟迁入地"湖南省派出所警务工作平台"
中上的居住凭证;
5.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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