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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县洪山镇财源建材厂年产6200万块烧结标砖、多孔砖升级改造及产能提升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衡南县洪山镇财源建材厂年产6200万块烧结标砖、多孔砖升级改造及产能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8月25日起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8552508
联系地址:衡南县新塘路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衡南县洪山镇财源建材厂年产6200万块烧结标砖、多孔砖升级改造及产能提升项目 |
建设地点 | 衡南县洪山镇石塘村 |
建设单位 | 衡南县洪山镇财源建材厂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绿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衡南县洪山镇财源建材厂于衡阳市衡南县洪山镇建设本项目《衡南县洪山镇财源建材厂年产6200万块烧结标砖、多孔砖升级改造及产能提升项目》。本项目位于衡南县洪山镇石塘村,厂区总建筑面积20000m2。本次项目在原有生产线的基础上提升产能,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6200万块标砖,不新增占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筛分破碎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其中颗粒物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GB 29620-2013)限值要求;隧道窑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和脱硫设施处理后经40m排气筒排放,其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可以满足《工业炉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3/3082-2024)限值要求,氟化物排放可以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GB 29620-2013)限值要求。本项目废气在采取相应污染治理措施的情况下,各类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且排放量较小,因此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厂区初期雨水经收集后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采取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标准限值。项目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的原则,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地处理,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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