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单位项目支出、重点(专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研究和指导党组织建设,制订加强党的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建设的规定和意见;对乡镇(街道)党委和县委管理的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委换届选举及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研究、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指导党员队伍建设,主管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协调党员教育工作;组织和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
2、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开展党建调研和理论探索,研究制定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考评体系;负责制定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党代表联络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负责县本级党代表大会代表的联络和服务工作;承办和督办党代表提出的提案、提议、询问;指导乡镇(街道)党代表联络工作;负责省、市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联络和服务工作。
4、负责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制订和参与制订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规定、制度,并对典型经验进行总结推介。
5、提出乡镇(街道)和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任免、工资、待遇、因私出国(境)、退(离)休审批手续的办理;负责县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和届中调整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干部公开选拔工作宏观指导;承办副科级以上干部公开选拔的具体工作;负责干部援疆的有关工作;拟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协调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党委和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部门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6、负责全县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县干部人事档案、党内统计、干部统计工作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管理县管干部和县委委托管理干部档案,承担县管干部档案查借阅、学历学位审核认证等服务工作。
7、负责乡镇(街道)、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股级干部职务职数设置、审批及任免前备案工作。
8、负责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规划研究和宏观指导。研究制定全县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职务与职级并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等方案并组织实施。督查公务员法律、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负责各级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公务员和县管领导干部公务员登记工作。负责全县公务员流动调配政策研究和宏观指导,组织开展县直机关遴选、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负责干部考核评价工作的政策研究和宏观指导。负责县直机关公务员考核管理工作。统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拟订公务员工资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以县公务员局名义开展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及对外交流有关工作。
9、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和县委反映重要情况;对反映科级以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和督办;负责对乡科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依法对全县公务员实施监督,对有关监督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有关干部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初审和审查。
10、制订干部教育工作的政策、规划,组织、协调县管干部、县委委托县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和中青年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乡镇(街道)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教育工作。
11、牵头抓好人才资源的开发和管理,做好培养、吸引和用好各方面人才的工作,研究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政策、规定,指导、协调、检查全县人才工作;指导各行业杰出专家和学者开展有关活动。
12、负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决策总署;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开展调查研究,针对离退休干部,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县委、县政府制定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提供情况和依据,并组织督促检查;指导全县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离退休干部工委体系建设,组织指导离退休干部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发挥任用指导全县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督促落实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宣传和开展尊老、敬老、爱老活动,对老干部开展活动、发挥作用进行指导,总结交流经验。会同有关方面做好老干部的安置、保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县直属医院老干病房的管理。协助处理老干部逝世后的丧事、遗属照顾等方面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来县老干部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处理老干部的来信来访并协同有关方面做好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县老干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老干部工作人员的素质。承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3、统一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4、承办县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55人,实有人数46人,内设组室13个(含1个正科级单位),为衡南县老干部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1、中共衡南县委组织部部门本级。 2、衡南县老干部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政府性基金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54.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4.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0.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754.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0.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54.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77.2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277.18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七一”表彰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党员七一表彰等方面;党代表联络办工作经费及代表活动经费支出24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党代表工作及代表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督促等方面;干部档案管理经费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干部人事档案电子化管理和智能化库房操作基础工作等方面;干部管理经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干部交流、干部教育、政治建设考察等方面;干部考察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干部选任考察、年度考核等方面;公务员管理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招录、考察、培训等方面;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工作调研、综合信息工作、党建工作等方面;老干部管理工作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老党员开展活动及指导老干服务中心工作等方面;人才工作经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选派科技专家服务团、科技特派员下沉一线等方面;选拨生、选调生相关工作经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走访、考察选调生等方面;远教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星级支部”创建、党员教育培训等方面;组织部专项工作经费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专项考察、公开比选等方面;衡阳市区老干活动中心经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衡阳市区分中心日常运行支出等方面;健康修养支出4.69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离休老干部健康休养支出等方面;老干管理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全县离退休老干部开展政治学习等方面;老干管理中心经费支出48万元,主要用于四大家离退休总支部开展工作等方面;老干活动中心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云集办办楼日常运行支出等方面;老干活动中心经费支出37万元,主要用于六个老字号的工作开展等方面;老干特殊经费支出7.49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老干慰问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年底走访等方面;老年科协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县老年科协工作开展等方面;离休老干部云集聚会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组织老干部每月学习和活动支出等方面;重阳节走访慰问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走访慰问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运行经费33.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8万元
,增长2.44%,主要原因是新增一人公用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8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增加3.65万元,主要是新增老干部服务中心“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8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干部考核、老干工作等方面;培训费预算8.8万元,主要用于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驻村办培训等方面;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其中: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54.45万元,基本支出477.27万元,单位项目支出277.18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